为贯彻落实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全面检验《巩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巩政规字〔2024〕1号),巩留县住建局对《巩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巩政规字〔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立法后全面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情况
(一)合法性
《办法》符合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保障性租赁住房旨在解决本县合法就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含各类引进人才、消防救援人员、退役军人、援疆干部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成年后孤儿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
(二)合理性
《办法》优化了有关行政机关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增加用人单位集中申请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切实改善我县新市民、青年人及成年后孤儿等的住房条件,符合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际和保障形势发展需要,具体制度安排科学合理。
(三)可操作性
《办法》规定了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申请人范围、资格审核程序、法律责任等条款,明确了具体准入条件,申请人的具体范围、受理机构、资格审核程序及法律责任等条款,可操作性强。
(四)技术性
文本结构完整。《办法》共24条,主要涵盖了目的、适用范围、规划建设、申请准入、配租管理、使用退出等管理内容与主体责任,从整体上来看,结构和内容较为完整。
语言表达准确。《办法》法律概念术语准确、统一、规范,不存在非法律性语言表述,有关表述符合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
(五)实效性
主要内容得到普遍遵守与执行,达到起草目的。
二、实施效果
2024年《办法》实施以来,巩留县住建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审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住房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评估结论
通过上述对《办法》的评估,结论如下:《办法》制定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技术性、实效性标准,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为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规范巩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得到兜底保障。在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仍然有继续保留和持续推进的必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评估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待改进的问题:住房维护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存在不足,导致住房条件较差;部分出租单位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存在不严格的情况,影响了政策的公平性;此外,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协调不畅、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五、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一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住房条件良好;二是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政策的公平性;三是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和信息透明,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同时,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六、结论
《巩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在扩大住房供给、降低特定群体住房成本、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实现了政策初期目标,“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初步显现。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