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2019年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19年,上级下达巩留县扶贫资金共计22020.79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2019年扶贫资金共计22020.7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5322.68万元,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共计5780.11万元,涉州本级配套资金共计118万元,债券资金共计8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巩扶领字【2018】56号—《关于对巩留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批复》1262万元,农业科资金。
二是巩扶领字【2018】4号—《关于对巩留县2019年自治区资金项目的批复》434万元,农业科资金。
三是巩扶领字【2019】31号—《关于对巩留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5011万元,农业科资金。
四是巩扶领字【2019】43号—《关于对巩留县2019年州本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批复》118万元,农业科资金。
五是自治区债券资金(伊州财预〔2019〕34号)800万元,经建科资金。
六是中央资金(伊州财社〔2019〕13号)246万元,经建科资金。
七是中央资金(伊州财教〔2019〕22号)142.58万元,(伊州财教〔2019〕52号)134.64万元;自治区资金(伊州财教〔2019〕23号)202.96万元,文行科资金。
八是自治区资金(伊州财教〔2019〕12号)117.4万元,文行科资金。
九是中央资金(伊州财教〔2019〕12号)170.39万元,(伊州财教〔2019〕51号)2.09万元;自治区资金(伊州财教〔2019〕23号)14.75万元,文行科资金。
十是中央资金(伊州财社〔2018〕128号34.49万元、伊州财社〔2019〕61号684万元、伊州财社〔2019〕54号11.585万元、),社保科资金。
十一、中央资金(伊州财社〔2019〕121号)1205万元,社保科资金。
十二、中央资金(伊州财社〔2018〕134号554万元、伊州财社〔2019〕61号684万元),社保科资金。
十三、中央资金(伊州财社〔2019〕59号)1911万元,伊州财社〔2018〕131号)2790万元),社保科资金。
十四、中央资金(、伊州财社〔2018〕132号4930万元、伊州财社〔2019〕57号)1012万元、伊州财社〔2019〕75号232.9万元),社保科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巩留县2019年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9-56225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巩留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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