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2021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0年12月,上级下达巩留县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953万元,按照巩扶领字[2020]52号《关于巩留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2021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953万元,其中: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953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伊州财农[2020]62号相关文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根据巩扶领字[2020]52号《关于巩留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批复》2953万元,农业科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巩留县2021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9-56225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巩留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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