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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3546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3   浏览次数:101次   【字体:

巩留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1年5月,上级下达巩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546万元,按照巩扶领字[2021]10号《巩留县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本次下达资金共计3546万元,其中: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资金216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2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30万元,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资金12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伊州财农[2021]17号文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根据巩扶领字[2021]10号巩留县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3546万元,农业农村科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巩留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9-562250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巩留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巩留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3546万元  28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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