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350274/2025-0023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巩留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巩留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统计局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4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按要求编制发布《巩留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等方面内容。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份,办结率为100%。

  (三)切实增强统计信息解读。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答社会群众的来电和统计信息公开查询,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和数据查询服务,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二是丰富统计产品服务。用心做好《巩留县统计年鉴2024》《巩留统计月报》内容调整、改版设计、编辑等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作用,编印《巩留县统计快报》《巩留县统计年鉴》等各类统计产品。三是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定期公布主要经济指标,每月推出巩留县经济运行情况稿。四是加强统计宣传解读。成功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巩留”活动、2024年“宪法宣传周”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学习活动等,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进一步拉近了统计部门与群众的距离。

  (四)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跟踪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数据情况,及时整改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数据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辑、审核、发布程序,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及时、准确、高效公开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二)加强数据解读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围绕经济社会重点、热点,创新数据解读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地讲解专业数据,进一步提升分析解读的针对性;丰富统计宣传方式,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之东莞”、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等,让群众走进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信心和认可。

  (三)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学习研讨,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新ICP备19001402号-1 新公安网备6540240265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