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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2026-02-11 18:02   发改委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主持单位及主持人

1、听证会主持单位: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听证会主持人:巩留县发改委主任赵旭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2634日16:00。

地点:巩留县水利局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听证人:本次听证会设3人。听证人是指导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意见的人员。

听证人员名单:

1、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赵旭

2、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守军

3、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丁光全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31人)

由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计31人。其中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2名、政府代表代表10名、专家代表2名、消费者3名、群众代表14名

县人大阿不都热合曼·阿不都拉人大代表

县政协奴尔布拉提政协代表

县财政局王春玲政府代表

县水利局王军政府代表

县市监局王云飞政府代表

县农业农村局张金云政府代表

县司法局华特·乃比江政府代表

县东买里中心敬老院阿布都肉苏尔政府代表

县网信办兰正东政府代表

东买里镇高玉龙政府代表

阿克吐别克镇黄种群政府代表

县住建局周剑专家代表

县生态环境局韩鹏冉专家代表

阿尕尔森镇阿克塔木村阿布提买里可消费者代表

阿尕尔森镇头道湾杨守平消费者代表

阿尕尔森镇二道湾村木哈西消费者代表

库尔德宁镇村民卡提克·吾鲁斯拜群众代表

吉尔格朗乡村民白边城群众代表

阿尕尔森镇村民常宏伟群众代表

东买里镇村民安永福群众代表

塔斯托别乡村民买买提江·阿合买提群众代表

提克阿热克镇村民阿地力江·巴拉提群众代表

阿克吐别克镇村民肉扎洪·亚尔买买提群众代表

阿克吐别克镇村民沙尔东群众代表(餐饮代表)

吉尔格朗乡村民许军群众代表(宾馆代表)

吉尔格朗乡村民李泽清群众代表(医院代表)

巩留镇村民马立胜群众代表(建筑业代表)

东买里镇村民巴哈尔古丽群众代表(学校代表)

巩留镇常文博群众代表(工业代表)

提克阿热克镇卡依沙尔·斯拉提群众代表(特行代表)

    五、成本监审结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丁光全18909996816

        左13369825756

        沙拉马提13369048001

附件1:巩留县福利院养老基本服务定价监审结论

特此公告。

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211

附件1

巩留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我委对巩留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审程序及原则

(一)监审程序

我委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十三条“成本监审应当履行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意见告知、出具报告等程序”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二)审核原则

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二、监审资料

监审依据的原始资料由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提供,包含项目资料、相关统计报表等,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巩留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务站负责。

三、成本构成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四、成本监审结论

(一)准许成本

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核定准许成本为8914420.66元。

(二)准许收益

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核定准许收益为8060097.96元。

(三)准许收入

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核定准许收入为16974518.61元。

(四)单位定价成本(不含水资源税及增值税)

巩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单位定价成本为2.21/立方米。

监审负责人:刘守军

监审人员:丁光全 左刚 沙拉马提

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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