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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遴选公告
2026-03-26 16:59   市监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范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行为,提升地产中药材质量,依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药监规〔20226号)文件要求,巩留县将开展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确定一批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加工规范的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促进中药材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遴选范围和品种

(一)从事大宗地产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鲜切中药材应当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品种目录》(第一批)内的品种。不得采购加工未列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鲜切药材目录的品种。

三、遴选条件

(一)资质要求。产地加工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相关内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依法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取得中药材GAP种植基地资格者优先。

(二)企业规模。企业应当具备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中要求的生产规模,配备加工车间与设施设备,能够诚信守法经营,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带动能力。按照企业(产地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企业+产地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企业+产业园区(加工区)+种植基地(企业自有)等产业协作模式,具备相应带动能力。例如:采用第一种模式的企业,原则上需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达到1个以上,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户以上,种植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其他模式以此类推)。

(四)社会信用度。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新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上无不良信用信息。

(五)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的标准,建立完善的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材种植、采收、加工、干燥、包装、仓储及销售等全过程可追溯。符合对人员、选址、加工车间与设施、包装与运输、文件管理、加工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等要求,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工车间生产的所有品种、所有批次产品均由企业负责检验,加强生产质量控制和检验放行管理,企业应制定产地加工产品的检验标准,该标准应不低于同品种中药材的法定检验标准(形态除外)。经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放行和销售。

四、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巩留县大宗地产中药材趁鲜切制产地加工企业遴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信用报告、带动能力证明材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于2026410日前报送至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二)资格审查。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企业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等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实地考察范围。

(三)实地考察。组织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局、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纳入考察范围的企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进行实地考察。现场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加工车间条件、设备设施配备等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考察结束后出具考察报告。

(四)综合评定。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实地考察情况,组织召开综合评定会议,对企业进行综合打分评定,确定拟入选的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名单。

(五)公示公告。将拟入选的企业名单在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对举报内容属实的企业,取消其入选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巩留县大宗地产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并予以公告。

五、政策扶持与监管措施

(一)扶持政策。对遴选确定的趁鲜切制加工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8号)给予政策扶持;积极协助企业对接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介企业,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对入选企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每年进行年度复查。入选企业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或不再符合遴选标准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被取消资格的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参与遴选。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对在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共同推动巩留县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产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邵强15309993728

办公地址:巩留乔勒潘路8市场监督管理局102

附件:1.巩留县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遴选报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

品种目录》(第一批)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4.巩留县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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