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组书记彭成原
根据工作需要,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压实法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始终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统计业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举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工作难点问题,形成“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学习4次、案例警示教育4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推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理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
(三)严格依法履职,规范统计行为
以法治为引领规范统计工作全流程,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杜绝违规开展统计调查行为;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健全数据核查、审核、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苗头性问题,全年开展实地核查企业(单位)97场次,线上调取印证资料等方式核查企业(单位)1374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结合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等节点,通过线下宣传、线上新媒体推送、走进企业与乡镇宣讲等方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覆盖群众、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600余人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法治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人人懂统计、人人守统计”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深度不足
学法用法多以集中学习、通读法规原文为主,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的案例剖析、实操演练较少,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统计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二)法治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法治监管存在“重检查、轻整改”现象,部分核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够到位,整改闭环管理不够严密;对企业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足,震慑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法治宣传形式单一
统计法治宣传多依赖传统线下方式,线上宣传内容创新性、吸引力不足,针对不同群体(如企业统计人员、基层统计员、普通群众)的个性化宣传举措较少,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学法用法,提升法治能力
优化法治学习形式,增加案例研讨、模拟执法、实操培训等内容,推动干部职工从“学法规”向“用法规”转变;带头践行法治要求,将法治思维融入统计调查、数据核查、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定期组织法治工作交流研讨,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二)强化监管执法,规范统计秩序
加大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健全“日常核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的监管机制,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执法震慑作用,维护统计工作法治秩序。
(三)创新宣传方式,浓厚法治氛围
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通俗易懂的统计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线下针对企业、乡镇、群众不同需求开展精准化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基层统计工作,引导企业规范统计行为、群众支持配合统计工作,持续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四)健全长效机制,夯实法治基础
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将法治履职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压实各股室法治责任;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为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