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委议事会议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学法6次,党委议事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法7次,确保法治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化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4次,累计培训干部310余人次,组织专题学法4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33场次,实现法治培训全覆盖。
(二)规范决策程序,推进依法行政。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关,聚焦旅游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重大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今年审查镇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4条,确保决策于法有据。抓实问题合同整改工作,排查出的6条合同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畅通群众诉求受理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和游客的困难诉求,累计受理解决群众问题107件,切实增强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44次,覆盖群众及游客4200人,推动法治走进毡房、走向景区。常态化开展“国旗下普法”活动52次,将法治宣传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创新宣传模式,立足我镇实际,组建“马背宣讲”服务队深入偏远牧区、景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牧民和游客解答法律问题,今年累计开展宣讲24场次,为游客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作用,在景区游客中心设置调解室,全年完成人民调解案件48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8件,引导群众自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6件,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显著提升。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及提出修改建议14件、拟定文书1件、诉讼案件1件、提供法律咨询35次,有效化解基层法律风险。
上年度述法评议反馈的14条问题和法治督察中反馈的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系统性不足。法治建设在各办、中心之间推进存有差距,督促整改力度不足。如:镇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等能扎实落实法治工作部署,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执法监督等工作上推进有序,但农业、项目等站所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业务工作与法治要求的融合度不足,法治学习与风险研判常态化开展不够有力。
(二)对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视与统筹不到位。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调整与基层执法工作需求的适配性方面考虑不够全面。如:我镇执法队共6人,专职执法人员仅有2人,且执法队伍中年龄结构老化、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部分执法队员缺乏系统的执法业务培训,对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掌握不够深入,在面对草原禁牧等综合执法场景时,专业判断和实操能力匮乏,执法文书制作、案件办理的规范性仍需持续发力。
(三)以法治思维抓落实的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自身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研究不深入,在推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时,缺乏具体的指导方法和推进策略。如:法治宣传工作多停留在“节点式”“传统化”的老旧模式,多依赖于法治宣传日、巴扎日等时间开展摆摊设点、发放传单等常规宣传,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村级法律明白人队伍作用发挥不充分,深入村网格开展接地气的法治宣讲次数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均衡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村、各站所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普法宣传、队伍培训、阵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立足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不断强化执法队伍法治习惯养成,提升法律知识储备,促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执法活动“权能匹配”。认真学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清单,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限,使执法队伍执法“于法有据”。
(三)强化普法实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法治六进”“法润天山·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带头宣讲宪法、民法典,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不断提升法律知识储备,鼓励“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和《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通过法治文化的熏陶,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我的述法完毕,不足之处请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