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 坚持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年参与中心组学习12次、“逢九必讲”法治讲座11次,领学法治内容2次,推动全镇干部提升法治素养。
(二) 扛牢第一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牵头制定年度法治计划,压实责任。督促落实法律顾问职责,完成重大事项审查20余件、各类合同审查919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 聚焦安全稳定,深化依法治理。牢固树立安全稳定职责,常态化排查矛盾,化解476件,化解率95%。督办信访积案17件,办结率100%。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次,整改隐患40处,拆除危房24栋,全力保障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 护航经济发展,优化法治环境。紧扣高质量发展,以法治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严格依法推进中小企业项目,确保政府诚信履约,未发生拖欠债务案件。恪守司法独立,支持司法机关公正行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企业法治讲座,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五) 狠抓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针对上一年度法治建设督查反馈的问题,牵头组织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了26项具体整改措施。上年度反馈的10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持续巩固和提升全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二、 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虽然组织了多次法治学习,但我个人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上仍有差距。对与乡镇核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钻研不够系统深入,未能完全做到娴熟运用。例如,在推动“三香红”林果产业转型升级、落实“牧九条”等惠民政策过程中,主动运用相关法律条文进行风险研判、政策衔接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在阐释和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要求时,有时因自身理论储备不足,存在理解不够精准、表述不够严谨的情况。
(二)法治统筹谋划不够系统。作为镇长,我对全镇法治建设的整体性、协同性谋划不足,存在“部署多、精细跟踪少”的问题。例如,在组织干部学法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未能紧密结合我镇农业大镇、信访矛盾特点,牵头研究设计分领域、差异化的学法内容与考核方式,导致学法针对性、实效性打折扣。在服务企业方面,虽然组织了讲座,但对中小微企业全覆盖、个性化的合规指导服务谋划不周、推动不力。对村级法治建设重视程度和精力投入不足,未能有效解决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驻而不实”的问题,导致大量土地草场纠纷(全年65件)仍需镇级层面介入,未能真正激活基层法治单元的“前端化解”功能,这反映出我在抓基层法治基础建设上统筹力度欠缺。
(三)法治监督问责不够严实。我对行政执法和干部法治履职的监督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虽然强调了要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但未能牵头建立常态化、精准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简化、不规范等问题,未能做到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在干部考核中,对依法决策、依法化解矛盾等核心法治履职指标的硬性约束不强。例如,畜牧站在推进品种改良工作中出现的因职责边界不清导致的履职滞后问题,暴露出我在推动明确法治责任、强化履职监督方面抓得不够紧、不够实,“以监督促规范、以问责促落实”的意识和手段有待强化。
三、 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个人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制定并严格执行个人年度“法治学习清单”,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重点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镇长职责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邀请县司法局业务骨干进行辅导。坚持“决策先问法、办事依法规”,在谋划中药种植、林果产业升级、民生项目落地等重点工作时,带头组织合法性论证,提前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系统谋划部署,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牵头制定“村级法治赋能”专项行动方案。推动镇级法律顾问每月至少下沉各村开展1次“坐班式”法律服务,围绕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常见问题,对村干部、网格员进行实操培训。年内重点培育5-8名村级“法律明白人”骨干,切实提升基层自主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法治力量真正下沉、关口前移。
(三)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压紧压实法治责任。推动建立“法治履职双监督”机制,由我牵头,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优化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权重。对法治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村级法治建设滞后的,要约谈村队主要负责人,以严格的监督问责倒逼法治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我镇法治建设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