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全面落实资金信息公开和资金公示制度,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规定,现将巩留县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共计1511.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11.82万元,全年共支出1511.82万元。资金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精准高效”原则,全程规范流程、从严审核,确保资金用在实处。具体支出如下:
1.职业培训补贴349.49万元。
2.社会保险补贴489.94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91.99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5.55万元、自主创业社保补贴35.32万元、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43.97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11万元。
3.公益性岗位补贴430.83万元,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27.66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03.17万元。
4.就业见习补贴227.54万元。
5.一次性创业补贴0.4万元。
6.一次性求职补贴1.8万元。
7.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1.82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公示期为7天
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资金使用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线索。
联系方式: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99-8687016 8687010 8687005
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