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经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需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方法
(一)个体工商户年度填报专属渠道:
方法一: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丝路有信”,在小程序主页点击“个体工商户年报填写”按照要求输入“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相关信息,通过获取验证码完成登录进行年度报告。
方法二:个体工商户直接微信扫描二维码便捷登录年报(也可通过扫描新版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后选择跳转至新疆界面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扫描二维码年报更便捷
(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填报渠道:
方法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填报:通过网址https://xj.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在电脑浏览器进入网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窗口,电子营业执照用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窗口扫一扫直接登录进行年度报告或者点击“企业/农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年度报告。
方法二: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点“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https://zwfw.xinjiang.gov.cn/efficientlyOnething/onething-xinjiang/onething/themeColumn),选择“法人生命周期”,点击“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完成年报报送。
四、未报送年报的后果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若未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处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年度报告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拨打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监管(年报)咨询电话0999-5626315。
五、特别提示,谨防诈骗
为避免在年度报告公示时间截止前因大量经营主体集中报送而造成系统运行不畅,请您尽早报送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谨防诈骗!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