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为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进一步引导督促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消除整治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现对巩留县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予以曝光。
单位名称:巩留县成顺生猪屠宰厂
存在的隐患问题:1、该厂区宿舍楼建筑(原二期冷库),建筑面积741平方米,每层面积为247平方米,地上二至三层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37-2022)第7.4.1条之规定。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2条之规定;
2、该厂区宿舍楼建筑(原二期冷库)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为敞开楼梯间,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第5.2.1条之规定。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1条之规定;
3、该厂区宿舍楼建筑(原二期冷库)通往二至三层宿舍的楼梯间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及应急照明灯,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3.2.8条和3.2.9条之规定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第5.2.6条之规定。未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5条之规定;
4、该厂区宿舍楼建筑(原二期冷库)的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宿舍内走道长度21.5米且走道未设置可开启窗户和机械排烟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37-2022)第8.2.2条之规定。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建筑排烟设施,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4.4条之规定;
5、该厂区员工宿舍内用电插座的插孔有明显烧蚀、炭化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5.6条之规定;
6、该厂区宿舍楼建筑(原二期冷库)一层宿舍顶部采用塑料篷布铺设,供电线路未穿管直接敷设在塑料篷布上,三层西侧房间采用金属夹芯苯板扩建搭建区域存在直接在可燃构件上敷设电气线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10.1.10条和10.2.3条之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建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5.4条之规定。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c)项(按照第6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进行综合判定,同时符合其中6项(含)以上判定要素即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一判定要素重复出现的按1项计算)的规定,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巩留县人民政府对巩留县成顺生猪屠宰厂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并要求在2026年10月15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要求县文旅局、消防救援局加大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下一步,巩留县消防救援局将继续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曝光,加大火灾隐患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为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持续稳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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