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巩留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巩留县住建局起草了《巩留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日在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时限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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