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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巩留县全域山区开展徒步(探险穿越)及户外露营等活动的公告
2026-04-13 10:01   文旅局

广大居民、游客及户外运动爱好者:

巩留县地处天山山脉西段、伊犁河谷中部,全域山区地形险峻、气候复杂,安全风险高,易发生雪崩、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通讯、救援、补给难度极大。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正开展安全评估,设施完善等相关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有序开放。现就评估完善期间禁止相关活动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活动范围与内容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巩留县辖区内所有山区(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德宁景区周边山区、恰西—塔里木景区周边山区、野核桃沟周边山区、吉尔格郎乡周边山区、齐那尔村齐那尔沟、阿克加孜克村察布查尔沟、阿克加孜克村加满特沟、天山主脉及乌孙山沿线山区、各类未开发开放无人区等),开展以下任何形式的活动:

1.徒步(探险穿越)、登山、取景拍照等进入性活动;

2.户外露营、野炊、烧烤、篝火等野外驻留活动;

3.驾驶机动车、越野车、摩托车等进行山区探险穿越活动;

4.骑马(野骑)擅自进入山区危险区域的活动。

二、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各户外俱乐部、旅行社、马队、民宿、车队等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

1.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招揽、接待游客开展涉及巩留县山区的徒步(探险穿越)、露营、穿越、野骑等户外活动;

2.严禁引导、推荐、带领游客进入山区未开发开放区域及危险地带;

3.必须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向游客告知山区安全风险与评估管控要求,做好安全提示与劝阻工作。

三、强化公众安全自律意识

广大居民、游客及户外运动爱好者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1.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主动远离所有山区危险区域;

2.不违规进山、不冒险出行、不擅自穿越、不野外露营;

3.积极向身边人宣传山区安全风险与管控要求,共同监督、共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县文旅、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进山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及救援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举报与求助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999-5620792、5626662(巩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应急救援电话:110、119、120

特此公告。

巩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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