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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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巩留县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巩留县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巩留县住建局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巩留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常态化,提高住建领域行政效能,为全面总结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现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的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2025年,住建局在巩留县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报告》、巩留县经纪机构备案名单、巩留县2025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农村低收入群体建房户实名制台账及补贴政策公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巩留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评估报告、人防行政审批结合民用建筑易地建设项目等政策信息及行政审批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巩留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对需公开的事项,由责任科室及时组织落实,经审核批准后通过巩留县住建局网站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按照权责归属交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形成书面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进行答复。2025年住建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1件,办理数量为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自治州、巩留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府信息的效力、分类,确保入库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便于调取使用,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横幅、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信息,对群众在12345热线投诉快速处理,通过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局内LED屏等载体及时对非涉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缩短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实现信息发布与咨询反馈的互联互通。二是认真开展网站栏目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空白栏目、长久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出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控公开时限。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在对应网站上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7.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机构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不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同志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精准度有待提升。围绕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老旧小区改造进度等热点问题,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通俗,图文、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运用不足,群众理解和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聚焦需求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建立热点信息梳理机制,定期收集群众关切,重点围绕房地产调控、城建项目推进、民生保障等领域,精准公开核心信息。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政策原文 图文解读 问答互动”模式,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和群众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县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 〔2021〕30号)、《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函〔2022〕127 号),持续指导推进住建局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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